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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作品集》

意味浓郁而凄美的西部生存画——董立勃长篇小说《清白》读后


在读董立勃这部《清白》之前,手头正在读着几本书,可是只将《清白》翻了几页,就有点放不下了,索性放下在读的那几本,一口气将这《清白》读完。

这部书的确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读起来有质感,有那么一种强烈的抓住人心往前走的一股子劲儿。可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一下子还是搞不清楚。

作为长篇,这部小说的故事一点也不复杂,它只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个农场一角的生活画面。谷子和穗子是从内地来到新疆的两名女工,天下雨了,她俩捡蘑菇,在森林里迷路了,遭遇到两名国民党的残渣余孽,两个男人对两个女人施暴,被一个叫居桩的人相救,回到农场,穗子的丈夫刘付全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开始对穗子拳脚相加,直到穗子怀孕将穗子打得出逃了,农场的人也对穗子和谷子横加非议,谷子的对象李南越来越觉得谷子是不干净的,最终与场长的小姨子结婚了,穗子逃出去生下孩子很好地回来了,谷子报复了李南的感情,与居桩生活在一个隐密的地方了,故事大略如此。

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何以让人会有那么浓厚的阅读兴趣呢?

经过仔细研读和琢磨,我觉得:

首先,它描绘了浓厚的西部风情。西部独异于主流内地的自然风貌和人文风貌本身就具有魅力。而董立勃将这西部描绘得绘声绘色,你看那农场,一眼看不见边的庄稼,长长的林带,广袤的地域,稀少的人烟,西部特有的大森林,无边无际的沙漠,遮天蔽日的沙尘暴,渠沟里冰凉得刺骨的流水,来自五湖四海的人,等等,让董立勃写得那么生动,那么有声有色,那么淋漓尽致,那么富有诗情画意,而作品的基本色调是“将人生最美好的东西撕烂给人看”(鲁迅语),因而显得苍凉而凄美,给人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另外,董立勃在塑造人物上很见工夫。书中几个主要人物,谷子、穗子、李南、刘付全、居桩、老葛头,包括曹营长,他们的塑造,都是大写意的。经典作家如托尔斯泰,如劳伦斯,在塑造人物上着重人物的复杂性,而董立勃则更着重人物的写意。比如说谷子,平常她就是个女人,很普通的一个女人,但在关键时刻在她身上就寄予董立勃的理想了,坏蛋要强暴她,面对着真枪实弹,她敢于起来反抗;李南欺骗了她的感情,在她离开莫索湾以后,李南突击与场长的小姨子结婚,当谷子得知这一切,去找李南,感情万分痛苦,可是经老葛头一番开导,她一下子坚强起来了。按说,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内心是相当复杂的,会有许多念头并生,而董立勃却让她的思想以一个美丽的弧线发展过来,将其塑造成作家要塑造的既晓理又坚强的人物,并且更绝的是,谷子生出 一个报复的念头,很冷静地与李南做了一次夫妻,当李南的感情又如火如荼了,谷子却冷若冰霜,在茂密的草地里,当李南硬是将谷子压到身子下的时候,谷子从口袋里掏出了剪刀,于是一个大写意的冷美人的形象跃然纸上。其他几个主要人物,也都按董立勃的想象,个个塑造得天衣无缝。西洋画注重写实,他们讲究实在的细微变化,而中国画则注重写意,讲究事物在人头脑中的反映。写实可使事物深刻,写意可使事物美丽。深刻可使读者思索,美丽可以感染读者,从而焕发读者崇高的感情。

《清白》一书,在构思和言说中,作家常常亲切地将自己的深刻体验直捷诉诸读者,同时也常常运用暗示和象征,使其作品有了丰富的思想内涵。穗子和谷子两个名字,就有很深的暗示性。穗子就是玉米上的穗子,花草上的穗子,它自身结不出果实,只能做一些孕育种子的工作,因此它只是植物的一个派生物,只能依附于植物,没有自己独立的个性,所以她的结果就是被遗弃。而谷子则不然,谷子有它自己的果实,它就是它自己,因此它就有它的独立性,它敢于反抗,保持它自己独立的尊严,所以它可以争取到自己的幸福。这两点,都附合这两个人物的性格和结局。另外,作品对森林不断地渲染和描绘,森林是具有更深刻的象征性的。作品的最后部分,大家按照将军的旨意,用一两个月的时间将森林移为平地,来种粮食,结果严重的沙化不但吞没了森林这片土地,而且将莫索湾许多土地包括场房也吞没了,事物发展到目的的反面。作家最后说:“栽树要比砍树难多了。每年栽下去的小树,有一大半都活不了。”暗示 森林永远也不可能在这里存在了!我认为,作家的这个森林绝不简单地指森林。仿佛也指文化,也指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上许许多多美好的东西,它们一旦被毁坏,恐怕永远也不能恢复!这是具有很大警示性的。

董立勃在小说的表现方法上是用了大心思的,故而他的作品形式明显新潮,但又与众多雷同的新潮不同,是一种全新的面目。他的故事推进不是按照故事线索白描下来的,他将整个小说分成无数个单元,再将这些个单元像电影镜头似的拼接起来,形成整体。他的每一个单元,即他的整个小说的言说形式,也不是完全按照事件先后按部就班地描绘,却像是一色的心理独白——作家的心理独白或作品里人物的心理独白。读他的作品,能明显地感到,时而董立勃面对面地、怪怪而笑密密地讲着什么,时而作品里的人物按其情其境向您叙叨着什么。它减少了跟着故事屁股后头需要大量铺排的许多笔墨,而增加了作家和人物更多的心理体验,从而使作品获得了浓郁的人生况味,使人在阅读中不断地得到会心的微笑。

有人说董立勃的小说魅力在于作家很会讲故事。不错,董立勃是很会讲故事,他的故事悬念迭生,很有吸引力。但我以为董立勃小说最为闪光的地方不在这里,而在于笼罩在整部作品中间浓郁的人情意味!而这种意味的产生,来自他独特的言说方式。

中国传统小说讲究叙述的含蓄,它要求作家在言说的时候,在表层上消失自己,让作家站在作品的背后,让故事和人物在前台表演。中国当下小说家绝大多数在这个理论下找到自己的言说方式;还有一流,是西方现代派小说进入中国以后,一部分作家直捷接收了那些由中国翻译家翻译过来的西方现代派小说的言说方式,他们的语境往往使人看了迷里迷糊,不知所云,如坠五里雾中。我以为,董立勃超越了当下中国小说这两类主流言说方式,他吸取西方重视个体的观念,解放了思想,作家随时出现在前台讲话,又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学语言简捷多用短句的优势,避免了让人生厌的绕口生涩的西式长句,形成他独有的那种充满意味而言简意赅的言说方式。这一点,也恰是董立勃对中国小说言说方式的一个贡献。

长篇小说对性的描写仿佛不可避免,时下情形尤甚。可同是描写性,却有高明与低俗之分。董立勃是位写性的天才作家,他的性描写一点都不赤裸,却不停地撩拨着读者敏感的神经,使人感到并不肮脏,而挺有趣味。

我不想说董立勃的小说是经典的,但我想说他的小说是独特的,惟其如此,在中国的小说之林,有他的一席之地。

                                                                         乃  亭

                                                             2003年10月21日于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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